以一个成功案例来介绍一下应该注意哪些问题
主申请人是太太,申请人本人和她的丈夫都在中国一家事业单位工作,夫妇俩用于投资移民申请的主要经济来源是2002年之后的房地产投资。由于申请人夫妇具有準确的投资眼光,很早就在中国的一线城市投资房地产,逐渐积累了用于投资移民的款项。他们是在2009年5月初递交I-526投资移民资格申请,移民局在6月份上中旬便批准了I-526申请。接下来申请人準备了领事馆程序的文件,最后申请人在九月初到广州领事馆与领事官员面谈后获得批准。关于面谈所需的文件,主要準备了资金来源,个人背景,在美投资项目中心具体情况等方面。广州领事馆的领事官员只用了不到5分鐘的时间,问了申请人4个关键问题便核准了他们全家的绿卡。